圖/文: 診所藥師 許建華 藥師
顏幸達藥師是藥學界推行公共衛生事務的先鋒,公共衛生師法於109年5月15日通過立法,同年6月3日考試法通過,從此公共衛生師正式定名。只要國內外醫事或公共衛生相關學系、所、組、學位學程畢業,並修習公共衛生18學分以上即具有公共衛生師應考資格,當然藥學系也包括在醫事相關科系裡。(公共衛生十八學分包含:生物統計學、流行病學、衛生行政與管理學、環境與職業衛生學、社會行為科學及其他公衛課程,每領域至少一學科,合計至少十八學分以上)
公共衛生師的定位非醫事人員,「專業非專屬」。專業:非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公共衛生師名稱。非專屬:公共衛生師執行之法定業務範圍,若干情形不受本法規定之限制;亦即為相關醫事人員可依其業務執行或接受政府、學校相關單位委託時亦可執行。由此可見政府希望醫事人員協力政府單位執行公共衛生防疫政策。
回顧這兩年藥師協助政府防疫政策:從協助民眾發放實名制口罩、推廣防疫用品正確觀念、各品牌COVID-19 疫苗的製程來源與不良反應分析、協助民眾登錄COVID-19 疫苗接種預約等等,再加上行之有年的社區藥事照護計劃、用藥宣導、甚至臺中市藥師公會樂活志工隊,也常常出隊協助各照護據點進行照護活動⋯⋯這些在在說明了藥師在公共衛生上協助的事務非常多元,但是若有意承接政府未來的公共衛生執行計畫,勢必仍需具備公共衛生師的身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