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/文 陳惠婕
近期的藥品風波已被各界所關注,各縣市的藥品實地訪查也漸趨頻繁,而相較於大醫院多年的評鑑經驗,基層診所在調劑作業執行上仍有些許迷思及不足。
實際上,「優良藥品調劑作業準則」的修訂,早於111年7月20日公告至今,其內容的修正有四大重點,包括:藥品的取得及貯存、藥品調製及無菌調製規範、放射藥品調劑規範。相關的法規說明及罰則歸屬可參考「藥師週刊第2315期」。
為了因應「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」的修訂,診所委員會主委-許建華藥師特別邀請到全聯會診所委員會北區副主委-陳立明藥師,為我們說明調劑作業準則的實務運作。
診所藥師在因應與執行上,主要著重在兩大部分:
1.
藥事管理:藥品取得與藥品貯存
l 需保存藥品之來源憑證(銷貨單、出貨單、調貨單、訂購單、進貨發票…),憑證內容建議包括:收貨日期、批號、藥品名稱、數量、供應者之名稱、地址及聯繫方式、收貨機構名稱。
至少保存三年,可以原紙本存放,或將憑證拍照掃描成電子檔,按月份或藥品、廠商,以資料夾分類存放,儲存在診所電腦,電子化保存。
l 冷藏藥品須有藥品專用冰箱,並有溫度監測記錄表,並分區排列與標示。藥庫與藥品調劑區,需有環境溫度監測記錄表。
至少保存一年,書面或電子化皆可。
l 需有防蟲鼠措施。其執行的重點在「防」,可使用黏鼠板、殺蟑屋(可繪製診所放置平面圖),定期噴藥(可記錄噴藥日期,留存合作廠商資料)。
l 過期、變質、下架回收藥品,須設暫存區放置,並明顯標示。
l 藥品不可直接接觸地面。若是太重的藥品(例如:藥水箱),或因儲存空間限制無法上架的藥品,可用墊高板墊在底層放置。
l 管制藥品建議分區管理,一到三級管制藥品須設專櫃,加鎖貯存。
2.
調劑專業技能:藥品調製
l 藥事人員訓練,依診所作業需求,訂定「藥事人員藥品調製調劑操作技能評核表」。其內容可包括:對本院藥品的熟悉度,處方評估,調劑作業SOP等等。其評估的頻率自訂,但至少新進人員到職時須執行。紀錄至少保存三年,書面及電子化皆可。
l 藥品調製 (含藥品磨粉分包)須訂定標準作業程序,並製作紀錄,內容包括:調製之藥事人員、日期、藥品名稱及數量、完成調製的藥品數量。紀錄至少保存三年,書面或電子化皆可。
這部分可以利用電腦系統設定,直接將該標示的設定在處方上。
l 分包機等調製設備或量測儀器,應定期維護(例如:維修、保養、清潔、校正…等),並製作紀錄,至少保存三年,書面或電子化皆可。
l 藥袋須標示藥品名稱、調製日期、使用期限(可以處方日數作為標示)、貯存條件
法規的修訂是為了確保所使用藥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,其修法的方向是希望將人員專訓化、程序標準化、過程紀錄化、標示明確化,以提升藥事職業品質。實務運用方面,可先著重在藥品的進出貨憑證、分類貯存、存放位置的條件是否符合,以及紀錄表單開始著手,整理成冊或電子檔備查。